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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减交诉讼费用?

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减交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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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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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 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判决后,我提出上诉,但因经济困难想申请减交诉讼费用。请问,有什么条件?减交的幅度有多少? 法律分析: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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