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征收几年前的契税?
根据契税征收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交易行为,应当缴纳契税,并且规定在交易行为完成后一月内按交易价值的比例缴纳,否则契税管理的行政机关(财政部门)将依法强制征收并可进行行政处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在几年前交易完成,而未主动在一月内按规定缴纳契税,征收机关又未及时发现,到现在才主动缴纳,这种现象普通存在,由于市场原因,房地产业几年前和现在的价格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是按当地的交易价格还是按现在的市场价格征收契税?契税管理条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笔者认为应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依法征收,理由如下:
一、契税征收行为属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具...全部
根据契税征收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交易行为,应当缴纳契税,并且规定在交易行为完成后一月内按交易价值的比例缴纳,否则契税管理的行政机关(财政部门)将依法强制征收并可进行行政处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在几年前交易完成,而未主动在一月内按规定缴纳契税,征收机关又未及时发现,到现在才主动缴纳,这种现象普通存在,由于市场原因,房地产业几年前和现在的价格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是按当地的交易价格还是按现在的市场价格征收契税?契税管理条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笔者认为应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依法征收,理由如下:
一、契税征收行为属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契税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我省规定,契税征收机关为财政机关。这是法规赋予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契税征收的行政职责。
二、几年前行政相对人未依法缴纳契税的行为属连续状态,征收期限应从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给予行政处罚。期限应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相对人虽然对房地产交易行为已完成,但未按规定缴纳契税,该交易在法律上还未终了,属连续状态,即不属行政处罚法2年期限的限制。
三、契税征收期限从交易完成之日起,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相对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为内容的,其起诉时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在超过20年,其它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从该解释对具体行政行为诉讼时效的立法意图来看,涉及不动产的连续状态,并不是一种无限期的状态,最高不得超过20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