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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有哪些?

荷兰的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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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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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税收:荷兰王仲礼原创2006-12-2509:11投票投票人标签:国际税收荷兰   一、个人所得税  荷兰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对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取得的所得征收。
  居民就其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荷兰的特定所得纳税。地方政府不对所得征税。应税所得中,营业或租金收入的亏损可从其他所得中得到补偿。    1.在避免双重课税方面,荷兰既运用免税法,又运用抵免法。
  究竟使用哪种方法,依所得的性质而定。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在另一国的已纳税所得,例如从固定基地获得的勤劳所得。纳税人在国外就投资所得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抵免在荷兰的应纳税额。不过,在没有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可适用时,荷兰的这一规定仅适用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所得;有税收协定可适用时,优先按协定条款执行。
      2.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可获得35%的个人所得税减免,这些条件包括:  (1)雇员具有荷兰劳工市场上所缺少或没有的特殊技能;  (2)雇员由海外公司指派到荷兰工作,最长期限为5年;  (3)雇主属于国际性的集团公司,为荷兰工资预扣代理人。
    在这里,特殊技能是指雇员因为工作运转的需要在国际集团中受雇,或者雇员是公司的中层或高层管理人员。    给予外国雇员35%的宽免额优惠,是为了补偿他们由于暂时停留在荷兰而需要的额外费用。
  申请35%的宽免额必须在雇员入境后4个月内,由雇员和雇主(即预扣代理人)联名申请。按就业所得计算宽免额时,应加入雇员接收到的一切津贴或福利,包括商用的和个人的,如免费膳宿、健康保险津贴和商用招待费。
    因此,对就业所得总额给予35%的宽免额优惠,被看作是免除工薪税和社会保险税的一次性总扣除。  3.非居民仅就以下几类所得纳税:  (1)在荷兰的营业利润;  (2)在荷兰的就业所得;  (3)来自荷兰的不动产所得;  (4)来自荷兰国内企业的证券或就业以外的分红所得;  (5)来自荷兰居民公司的利息或股息,该非居民须持有实质性股份;  (6)来自荷兰公共实体的周期支付所得。
      4.非居民与居民的所得税税率大体相同,个人所得税税率每年确定一次。非居民如果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中有90%须在荷兰纳税,可以享受个人宽免。非居民需缴纳两种预提税,即工薪预提税和股息预提税。
  此外,比利时、苏里南、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居民与荷兰居民享有相同的税收待遇。    二、公司所得税  荷兰的居民公司必须就世界各地的所得缴纳所得税,而非居民公司只需对法定的来源于荷兰的所得纳税。
    公司所得税税率有两种:应税所得在25万荷兰盾以内,适用税率为40%;超过25万荷兰盾的部分,税率为35%。荷兰居民公司分配给非居民的股息预提税税率为25%,有税收协定的按协定规定的税率纳税。
    荷兰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不需缴纳预提税。  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规定营业费用一般可从所得中扣除,但与某些福利有关的费用,包括人员基本费用,如食品、饮料和衣服,不能完全扣除。
  这些福利方面的扣除一般限制在发生额的75%以内。有些费用,如赠品,超过50荷兰盾者不能扣除。    税法上认可的折旧法有直线法、单位产量法和余额递减法,折旧从资产实际投入使用之日始开始计提。
  在计提折旧时,各种资产允许的最低使用年限如下:商业建筑,20~50年;机械,10年;办公设备,5~10年;车辆,3~5年。与环境和能源有关的投资项目,其中某些固定资产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加速折旧方法。
      税法还允许计提某些准备金,包括重置准备金。重置准备金包括了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所得,这些资产纳税人打算在4年内更换,用具有相同经济功能的资产代替,对包含在准备金中的利得允许递延纳税。
  当纳税人重置资产时,该资产的基价应扣除准备金中的利得额。  亏损减免的税务处理指净营业亏损首先从前3年的所得中扣除,任何其他年度的亏损都可以从未来8年内的所得中扣除。  但公司存在的前6年中享受的“经营亏损”,可在未来的不受限制的年度中的所得中扣除,但下列情况除外:至少30%的原股票持有者已经转让出其股份,或期初营业亏损及净营业亏损可以从其他活动所得中扣除。
    三、投资入股免税  根据荷兰税法规定,从符合以下条件入股的股份中取得的股息,或处理这类股份所实现的资本利得,不计入公司应税所得中,称为投资入股免税:  (1)至少在已付名义资本中占有5%的股份;  (2)如果持有非居民公司的股份,那么非居民公司必须缴纳地方税;  (3)所持股份不能构成流动资产,其主要目的不是再出售;  (4)如果持有的是非居民公司的股份,则不能是母公司的消极投资。
      一般来说,属于国外入股的费用不能扣除,只有当母公司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这些费用直接或间接在实现荷兰境内所得的过程中发生作用时,才能扣除。  四、集团公司规定  集团公司经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后,可以联合申报。
  联合申报的有利之处是,在集团内部,一公司的亏损可以冲减另一公司的利润。
    享受联合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母公司和附属子公司必须是公众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或合作社;  (2)母公司必须至少拥有子公司发行股票的55%;  (3)各公司的会计年度必须相同;  (4)各公司适用相同的税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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