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美大赛利与弊我要参加辩论大赛,
我给你一个模拟方案:
正方 :
对于今天这个辩题,我方观点是选美活动利大于弊。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选美这个概念,世界小姐组织官员将世界小姐大赛定义为:以促进国际和平,树立杰出女性榜样和帮助疾残儿童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世界小姐大赛的举办者如是说:“世界小姐大赛不仅仅是选美比赛,更是以女性的善良、温柔和美丽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的盛会。”由此可见,选美的这个‘美’字是一种综合性的美,它包括了善良、自信、美丽、亲和力和幽默感等等,其中固然有对外形条件的要求,但更主要的是对内在精神的考量。 而我方之所以坚持选美活动利大于弊主要是依据以下几个原因,第一,选美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能够自由充分地展...全部
我给你一个模拟方案:
正方 :
对于今天这个辩题,我方观点是选美活动利大于弊。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选美这个概念,世界小姐组织官员将世界小姐大赛定义为:以促进国际和平,树立杰出女性榜样和帮助疾残儿童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世界小姐大赛的举办者如是说:“世界小姐大赛不仅仅是选美比赛,更是以女性的善良、温柔和美丽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的盛会。”由此可见,选美的这个‘美’字是一种综合性的美,它包括了善良、自信、美丽、亲和力和幽默感等等,其中固然有对外形条件的要求,但更主要的是对内在精神的考量。
而我方之所以坚持选美活动利大于弊主要是依据以下几个原因,第一,选美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能够自由充分地展现自己的智慧与美丽,是女性解放和女权运动高涨的结果,这是恪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旧时代女性所无法想象无法企及的,具有时代进步性,所以说选美的确是社会进步与女性地位提升的表现。
第二,选美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历届活动表示,国际顶尖级的选美赛事能给举办国带来高达12亿美元的收入和30%至40%的旅游拉动力。赛事为主办国所带来的影响价值相当于36亿美元的广告投入额,与此同时选美还直接拉动了服饰、珠宝、美容、健身、化妆品等行业的发展。
可以说选美不仅是一个文化现象,更是一个极富经济价值的产业活动;第三,选美能促进国际交流,向世界展示自我,举办和参与国际性选美活动是一种能以轻松愉悦的方式将我们的智慧和美丽展现给世界的方式,三亚、重庆、呼和浩特都是通过选美大赛这个平台征服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的。
当然我们也承认选美大赛也有一些小小的弊端,但当这些弊端面对上述利益时,这些弊端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故而综上所述,我方观点为,选美活动利大于弊。
反方:
各位评委主席,同学们,大家晚上好!首先感谢对方辩友能够让我站在这里对你们的错误提出一些指正,并把你们拉到正确的道路上,这是鄙人的荣幸。
谢谢!有一部法国大片叫做《冒险的代价》,里面的主人公说过一句经典的台词让人印象深刻,他说:记住什么事情都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有时候会超出你所得到的东西本身。在选美过程中脱颖而出的各位佳丽,对一夜成名付出的代价是非常之大的,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渗透了血和泪。
一般而言,人要成功一定要付出或多或少的代价,而当我们把选美的成功进行不断的分析之后却发现它有很多值得我们思索,思索,再思索的问题。首先,代价第一,选美卖掉了隐私权啊!对于那些爱东打听西打听的小报、电视媒体来说,你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轰动人物了,那么他们会把你从什么时候停止尿床,到你什么时候第一次牵着男朋友的手上街查起,其实你的隐私权就已经结束了。
第二点,它也容易让一些势力之徒产生误会,而且在短时间来看,这种误会绝对难以消失,也难以消除选美的负面影响。想一想,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为了选美从此就背上了恶名,我想这个实在是得不偿失了。第三点,它滋长了好多漂亮女孩的投机心理,它可能最终导致她们一事无成。
在历届的选美中,总是容易出现一两个靓丽无脑的花瓶人物,这样的人她在最终的选美排名中,往往排名还不错。“一夜成名”这四个字便已经表明了这个“名”她成得太快,所以说她不一定是成功地用自己实力的真实写照,多少带有一些偶然性。
请问一下,有很多一夜成名的佳丽们大多是香飘几日后就杳无音讯了,“花无百日红”,她们很快就会被新人所取代。对于这一点,对方辩友又做何解释呢?在这里,我们对选美做出了种种的议论,我们不难发现,今年的世界小姐竞选是在塞浦路斯举行的,而塞浦路斯人民对此进行了抗议。
他们说的是什么?“我们需要的是医院和学校,我们不要世界美女。”既然我们有了这些观点,有了这些例子,那么对方辩友的观点是否还是选美活动利大于弊呢?而这个弊是否又大于利呢?
自由辩论
正方:刚才对方辩友提到了一个我们对美的标准(的问题),我们认为只要能感染我们,使产生愉悦的感觉的这种东西就是美的。
反方:好的,对方辩友能告诉我们标准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吗?
正方:我们并没有刻意强调标准是什么,而是在强调,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去定立标准,那么千百个人就有千百个标准,那和没有标准又有什么分别呢?
反方:《美的感受》一书作者说,美是以事物特性对人造成的一种快感。
如果没有这种快感的话也就无所谓美。
正方:“特性”不是客观存在的吗?特性是一个事物它本身存在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它不就是客观存在的吗?
反方:但是前提需要它对人造成一种感觉。
正方:请对方辩友不要把“美”和“美感”所混淆。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你们说“美”是有客观的标准的,再次请问“标准”是什么?
正方:“标准”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也许我们也说不清。但你能说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就不存在吗?
反方:对方辩友,《新华字典》告诉我们,标准是依据人的主观意识所制定的一种衡量准则,这种衡量准则既然是人制定的,难道不是一种主观感受吗?
正方:请问是在《新华字典》的哪一页、哪一条、哪一行呢?
反方:刚才对方辩友说到北极,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每个人都没有去过北极,你怎么说北极是美的呢?
正方:可是我们已经去过北极了。
反方:请问对方辩友,是在哪年哪月哪日去的北极呢?
正方:那难道说我们没有去过北极,北极就不美吗?美不是说我们认不认识,而是一种存在,不论我们去不去看到它,它都是美的啊。
反方:对方一辩说美是有规律的,而对方二辩又告诉我们美是有标准的,请问你们美的规律和美的标准有什么联系呢?
正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你们的主观感受和你认为北极不存在的例子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我还想问对方辩友,我们想重新区分一下你们的观点,美和美感。
你们产生的感觉中嗅觉、听觉、视觉,每个人都有千差万别,但是美毕竟是本质啊,现在我在看田巍师哥,你可能看不清他,但是你能说他不存在吗?
反方:我来告诉对方辩友,在美学界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美是分为多个层次的,而您所说的美感只是美的一个最低的层次,那么您能说美和美感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吗?
正方: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观众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不同的,但是在台上演出的哈姆雷特为什么很多情况下会被公认呢?
反方:为什么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不就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主观感受吗?
正方:一千个主观感受要建立在一千个客观事实之上。
……
反方:内在美是美吗?
正方:内在美当然是一种美,难道对方辩友不认为心灵美也是一种美吗?
反方:那我想请问对方三辩了,您所说的内在美是美,那它到底是内在在您的肝上还是内在您的肺呢?
总结陈词
反方:
谢谢主席,大家好。
我方一辩已经用严密的逻辑,有力的理论以及大量的事实证明了我方理论:美,就是主观感受。但是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一些美中不足:一、对方无非是想强调美可以脱离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可对方举的例子全都是依据人的主观感受而存在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比如说,如果没有人称赞美,一幅油画又怎能称其为美?至多也只是色彩,线条等物理元素的叠加啊。
二、对方立论时强调了美的形象性,那宇宙的美是以什么形象为美的呢?时空的美又是以什么形式为美呢?难道对方辩友要告诉我宇宙、时空没有具体形象它就不美了吗?三、对方辩友还强调了美的感染性,那非典型肺炎有很强的感染性,它也美吗?既然对方辩友到现在还不知道美到底是什么,那么让我来告诉对方辩友:美就是主观感受啊。
客观存在的事物只有融入人的主观感受才显得美,从山川河流到花鸟鱼虫,客观事物是不以人的主观而转移,但正是因为有了人的主观想象以后,才有了山舞银蛇,原驰腊象。我们强调从不同的角度审视美,才能产生与人主观相契合的美,正如西方人认为维纳斯是美的典范,而中国老头可能认为这闺女袒胸露怀,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
所以,我方认为美是源于人的主观感受和内心情感,而客观事物只是人们表现内心情感的工具。人的肉体是可以受制于客观的,可是谁又有能力局限人的想象驰骋于无限的空间呢?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美丑没有对错,心灵的契合才是衡量的关键,主观感受就是美。
同学们,如果连美我们都不能做主去感受,那么我们活着还追求什么?都客观存在了我们还讨论什么?所以说,美是自由的象征,是我们追求平等博爱的最佳途径。
正方: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整场辩论。
首先在开篇立论时,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美的本质问题,其实不然,我们讨论的是美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问题。对方辩友提到标准和美感的问题,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美与美感,美与审美的区别。
我要提醒对方辩友:只有了客观存在,我们才有了主观意识,下面就来再陈述一下我方观点:美是客观存在的。
早于人类,许多美就存在,不论我们是否感受到,这些美就存在,有人类以后,人不但去审美,还去发现美和创造美,而这正是基于本身存在的美;对于人自身的美,沉鱼落雁是美,壮男帅哥是美,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还是美,人的善良,博学还是美,还是那句话,不是人类认为它美它就美,人类认为它不美它就不美,这些美已经得到公认。
美有三个要素:一、真。真实是事物原本的状态,缺乏真实感,美会大打折扣。二、善,善在美中的存在,说明道德在美中的存在,善与恶,美与丑有相同的标准,就像一个老贼,他认为偷盗艺术是美,难道那也是美吗?
最后我想引用罗丹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