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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予受理?

已经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就同一请求再次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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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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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1992 年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的有关规定精神,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 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从撤诉 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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