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丈夫能否提出离婚?
对妇女、儿童进行特殊保护是婚姻法的要求,在妇女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她的身体上和精神上均有一定的负担,都需要照顾和抚慰胎儿,婴儿也需要妥为照料,这时母亲的精神和健康状况都会影响胎儿、婴儿的健康。 如果男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很可能给女方造成强烈的刺激,以致影响孕、产妇的健康,不利于胎、婴儿的发育和成长。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我国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的具体体现,表现在上述期间禁止男方提出离婚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出于事实上的必要,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何谓“确有必要”呢?(1)...全部
对妇女、儿童进行特殊保护是婚姻法的要求,在妇女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她的身体上和精神上均有一定的负担,都需要照顾和抚慰胎儿,婴儿也需要妥为照料,这时母亲的精神和健康状况都会影响胎儿、婴儿的健康。
如果男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很可能给女方造成强烈的刺激,以致影响孕、产妇的健康,不利于胎、婴儿的发育和成长。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我国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的具体体现,表现在上述期间禁止男方提出离婚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出于事实上的必要,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何谓“确有必要”呢?(1)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的事由,如一方对另一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等,应视其迫切性及时受理离婚请求。
(2)女方婚后与人通奸以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如上述情况为女方所不争执或已经查明属实的。法院为防止矛盾更加激化,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但即使如此也要强调对妇女和胎儿的保护。
(3)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4)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卖淫患有性病,不宜生育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 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 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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