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流动性大,农民工工伤保险如何管理?
1、伤残待遇: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费后,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含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由用人单位和工伤农民工或其法定代理人共同一次性领取,并同时终止工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为:年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支付10万元,二级的支付9万元,三级的支付8万元,四级的支付7万元;年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支付9万元,二级的支付8万元,三级的支付7万元,四级的支付6万元;年满50周岁及以上,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支付7万元,二级的支付6万元,三级的支付5...全部
1、伤残待遇: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费后,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含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由用人单位和工伤农民工或其法定代理人共同一次性领取,并同时终止工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为:年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支付10万元,二级的支付9万元,三级的支付8万元,四级的支付7万元;年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支付9万元,二级的支付8万元,三级的支付7万元,四级的支付6万元;年满50周岁及以上,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支付7万元,二级的支付6万元,三级的支付5万元,四级的支付4万元。
五至十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工伤医疗待遇: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实行一次性医疗终结报销制。符合工伤医疗支付项目的,按规定据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记者:农民工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肖局长:可享受三项待遇。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5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30岁以下的,每减少1岁增加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0个月。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工亡职工供养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符合一定条件的按缴费工资40%-30%的标准发给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伤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子女计算到18周岁),最高不超过十年,实行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有多人的支付总额不超过8万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