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符合何种条件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第(4)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作为再审原因之一,但并非任何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都可以成为当事人及其法...全部
《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第(4)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作为再审原因之一,但并非任何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都可以成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的原因,必须是达到“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度。
修正案将程序问题列入再审原因,体现了对程序公正的重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