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行政机关口头警告是行政处罚吗?

行政机关口头警告是行政处罚吗?

全部回答

2018-04-24

32 0
    首先,口头警告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想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可以得知,作出警告处罚即使是按照简易程序,也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口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   其次,将口头警告定性为行政处罚不理提高管理的效率。
   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即使按照简易程序,也应当在采取口头警告这一措施前,履行告知程序,复核程序后才能作出口头警告。 第三,因口头警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必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举证困难,甚至给当事人带来诉累。
     尽管口头警告能给行政机关带来执法的便利,提升执法效率,但相关执法程序还是需要严格进行,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当你认为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最好可以事前找个警告专业的律师咨询确定一下,否则带来的诉累最终只能自己来承担,知法用法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