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人改名适宜出生时因父母还没有想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容剥夺。
但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变更姓名还是非常之难的,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16岁以下公民变更姓名,由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父母离婚的,还需持离婚证影印件及父母双方的申请;16周岁以上公民变更姓名,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工作单位或街道证明,由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
由于你现在使用的姓名本身就是户籍上已有登记的别名,且所有的重要证件,以及工作、人际交往都使用的别名,这就给你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这些完全可以成为你变更姓名的理...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容剥夺。
但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变更姓名还是非常之难的,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16岁以下公民变更姓名,由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父母离婚的,还需持离婚证影印件及父母双方的申请;16周岁以上公民变更姓名,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工作单位或街道证明,由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
由于你现在使用的姓名本身就是户籍上已有登记的别名,且所有的重要证件,以及工作、人际交往都使用的别名,这就给你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这些完全可以成为你变更姓名的理由。
有理由认为,你现在遇到的情况是不正常的,曾经居住的居委会、政府还有当地的派出所开了很多的证明,居然被当地的市公安局拒绝,且公然声称“成人不允许改名字”,这些做法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也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建议你重新审视你申请变更姓名的资料与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再重新申报,若公安局继续拒绝办理,你可以向市政法委、市人大、政府领导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公安局的不作为,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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