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工伤

租赁使用的直管公房是否应该计算在房改房的面积之内

   我父亲是离休干部,房改时,住房面积未达标,按国家房改的有关政策,可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但父亲所在单位却以本地政府文件的一则规定拒不给予补贴,即个人承租的直管公房也要一并计算在住房总面积之内,这样一来,父亲的住房面积不但已经达标,还略微超标。我的问题是:父亲个人承租的、永远也不会出售给承租人的直管公房一并计算到房改房面积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认为,房改房的价格是与其工龄、职务紧密挂钩的,体现了国家对职工、对离退休干部的照顾,而承租的直管公房恰恰未能体现承租人在工龄、离退休之间政策上的差异,更没有体现国家对离休干部的照顾,不应计算在房改房的面积以内。
  我是否有理由要求其单位给予货币补贴呢?如何应对其单位拿出地方政府的这一文件呢? 敬请那位高人将答案发至我的邮箱: 谢谢啦,真的好好谢谢您!!。

全部回答

2007-07-04

0 0

你说的有道理。但国家对房改没有全国的统一规定,房改政策是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的,地方政府的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只有根据你的理论,并找出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支持你的理论,请求当地人大或上级政府撤销该文件,才能要求单位给予补偿。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工伤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工伤
工伤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