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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妻子是谁?

有人说曹雪芹结过两次婚,他死是还留有新妇.不知他的两位夫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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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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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一共有两个妻子,一个是原配,另一个是续弦。原配姓梅,是曹雪芹的一个堂姑的女儿,比他小两岁。 曹雪芹与表妹两小无猜,从小就在一块儿,一来二去,二人都有了意。
  一个是非对方不娶,一个是非对方不嫁。两家大人也看出来了,便从小就定了媒。 偏偏好事多磨。  曹家犯了抄家之罪,曹雪芹一下子从富贵成了穷人。而这堂姑家呢,却依然是锦衣玉食。
  眼看着佳期近了,曹雪芹去商议婚期,没想到岳父冷着脸说,请批阴阳八字的先生算了,曹雪芹和自己的女儿八字不合,男的“妨”女的,女的克男的,结了婚,不出仨月,就有血光之灾。曹雪芹明知是推托之辞,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好怀着愤懑离开了。
     曹雪芹想找表妹商议商议,问她有什么意见,无奈堂姑家门高院深,两人见不上面。表妹呢?对着事一点儿也不知道,还一心等着曹雪芹娶她呢。她的父母知道她一心都在雪芹身上,也不敢跟她说和曹雪芹退了婚,因为她一知道,肯定要出事儿。
   曹雪芹急得团团转,可一点办法也没有。  去找好朋友鄂比,鄂比笑嘻嘻地说:“急啥,急啥。” 没过几天,却听说鄂比要成婚了,娶的正是自己的表妹。曹雪芹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比自己有钱,何况这世上重色轻友的大有人在,自己生气也没用。
  他本想找鄂比闹一场,可一想,闹也无济于事,越闹越丢人,闷在家里,差点得了一场大病。   过了几天,接到了鄂比的婚宴请柬,还有一封信。曹雪芹三把两把把请柬撕了。来人说,少爷说了,请曹先生一定看看这封信。
  曹雪芹拆开信一看,只有几个字:“内有隐情,请一定要赴宴,否则后悔终生。”曹雪芹看了,心想,反正是这样了,我只管去看看,看鄂比能玩出什么花样出来。   曹雪芹到后,鄂比热情出迎,花轿到来后,鄂比又把他硬拉到屋里, 把自己身上的新郎服装脱下,给他换上。
  曹雪芹说:“你这是干吗?”鄂比说:“废话,本来就是你的老婆,我能要吗?快出去拜天地。”曹雪芹这才明白是咋回事儿。 回到前庭,鄂比大声对惊愕的宾客说:“各位亲友,这位梅小姐,自小就与曹先生订了婚。
    可她父母钱迷心窍,想悔婚。因此,我就干了件荒唐事,把梅小姐骗到了这里。各位亲友,请评说评说,我做的对不对?” 亲友们早就知道梅小姐与曹雪芹的事儿,听说鄂比要娶梅小姐,私下也曾议论过鄂比不够义气,这下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大家都十分佩服鄂比,赞扬声此起彼伏。   吉时经到,曹雪芹和表妹在乐声中结拜天地,一切都是鄂比操办的。入洞房后,曹雪芹向表妹说了事情的前前后后,梅小姐先是喜极而泣,后是害怕。
  因为她一直认为,是曹雪芹娶的她。没想到,这中间还有那么多的曲折。 梅小姐的父母,本就理亏在先,现在听说还是曹雪芹娶了女儿,也就不敢再说什么了只是心中把鄂比骂了又骂。  据说《红楼梦》中的“掉包计”,宝钗替黛玉,就是从这儿来的呢。
  后婚后,雪芹两口儿恩恩爱爱,还生了一个儿子。不想,没过几年,儿子患病死了,梅小姐也染病而亡。在朋友的劝说下,曹雪芹才又续了弦。 。

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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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证,曹雪芹的夫人是脂砚斋

200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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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脂砚斋当为曹家人,他曾参与了康熙南巡的接驾。康熙南巡,曹家共接驾四次。曹寅、曹颐、曹额都参与了其事,这点在《红楼梦》里亦有反映。第十六回,一开始,脂砚斋就特地点出,此回是“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昔)感今。
  ”(甲戌回前批)在《红楼梦》内文里,脂砚斋又借赵嬷嬷之口,对康熙南巡大发议论。  “赵嬷嬷道:‘……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甲戌侧批: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庚辰侧批:点正题正文)……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
  ”(庚辰侧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  ) 所谓“甄家”,即“真家”,也就是实际所发生过的事情。 曹寅、曹颐、曹俯(兆页)等三人参与了接驾,那么,对接驾事“经过见过”的脂砚斋,是三人中的哪一人呢?他不可能是曹寅,也不可能是曹颐,因为寅、颐二人早在康熙年间就去世了,而脂砚斋批书的举动,却在乾隆年间。
    所以,脂砚斋只能是曹颊。 曹俯(兆页)与曹雪芹之关系,当为叔侄或父子关系。不管怎么样,他是曹雪芹的长辈。 正因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长辈,所以他才在曹雪芹面前自称“老朽”,曹雪芹死后,他才那么悲痛,才会在批语中屡屡提及曹雪芹。
   裕瑞在其《枣窗闲笔》中;说他曾见过一种《石头记》版本“卷额本本有其(雪芹)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  ”这段话,亦可作为脂砚为曹俯(兆页)的佐证。 既然脂砚斋为《红楼梦》作者,而脂砚斋又是曹俯(兆页),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损,而不是曹雪芹。
   曹颊曾任江南织造,后被革职遣返北京,他当然经历过极繁华又极贫困的生活,不像曹雪芹,一生几乎全在贫困中度过。  这一点与“作者自云”就非常相像了。那么,曹俯(兆页)既是《红楼梦》的作者兼批者,他为什么哀叹自己为“废人”,哀叹“无才补天”呢?他所隐去的“真事”又是什么?他为什么不敢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红楼梦》的作者? 要解答这一系列疑团,须看看他的经历。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苏州织造、曹寅妻兄李煦因亏空公帑落职入狱,抄家籍产。  他的子女人口,包括家仆二百多名,在苏州变卖。一年之久,无人敢买,后又发送北京,继续变卖。
   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苏州织造李煦的后任胡风晕,因“年党”之祸,饬回京,吓得全家若干口,同时悬梁自尽。次年正月,得雍正新宠的两淮巡盐噶尔泰,奏密折献言,说: “访得曹俯(兆页)午少无才,遇事畏缩”,“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
    ” 雍正在此折上御笔批道:“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参见周汝昌先生《曹雪芹小传》第234页) 看至此,我们就可明白,为什么《红楼梦》作者哀叹自己“无才补天,半生潦倒,一技无成”,脂砚斋为何痛哭自己是废人,原来,这些称号是御封的:“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 曹俯(兆页)之所以不敢明言自己是作者,除了惧怕雍正朝的文字狱外,还因为自己本身就是罪人。
    雍正的死敌、皇子胤糖曾交给曹俯(兆页)一对高近六尺的镀金铜狮。此铜狮乃帝王专享之物,胤糖要它,用意不是很明显吗?胤糖能将此物交给曹颖,也足以证明曹俯(兆页)是胤糖之亲信。
  可见,曹赖直接卷入了雍正与诸王子的矛盾,曹俯(兆页)成了雍正皇帝政敌的“死党”。 对于政敌,雍正从不轻易放过,更何况曹损这样的关键人物? (请参阅周汝昌《曹雪芹小传》第234页) 令人奇怪的是,后来曹俯(兆页)并未丧命,也未长期被囚禁。
    他犯了交通胤糖之罪,竟给了这样一个处分,在雍正手里算是很轻的了。那么,是什么原因使曹俯(兆页)死里逃生了呢?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曹俯(兆页)曾给雍正上了一个请安折子:“江宁织造奴才曹俯(兆页)跪奏,恭请万岁圣安。
  ” 雍正在折上批道: “朕安。  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要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
  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亲王以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拖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  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
  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第一回“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蒙府本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 从雍正的这段话来看,曹俯(兆页)不大被皇帝喜爱,雍正对他简直是声色俱厉。
    但怡亲王允祥却对他很好。曹颊未丧命,同允祥的保护当有很大关系。 己卯本《石头记》是《红楼梦》较早的版本。内避“祥”、“晓”等字之讳。据吴恩裕、冯其庸先生考证,己卯本乃怡亲王府过录本,是怡亲王允祥之子弘晓带领手下抄写的(详见吴恩裕《曹雪芹丛考》第226页)。
     过去,我们很不明白,怡亲王府抄写《石头记》干吗?这的确有点神秘。如果将《红楼梦》作者定为曹雪芹,这件事是不好解释的。现在,就显得十分顺理成章了。 怡亲王允祥与曹颊有很深的友谊。
  那么,曹俯(兆页)会不会在写书时,将允祥写入呢?如若写人了,怡亲王府就会大感兴趣,从曹俯(兆页)处将书要来,抄录一部,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考察《红楼梦》中的人物,其中和蔼可亲的北静王很可能就是以允祥为原型的。
  书中的北静王对贾宝玉十分垂爱,这同允祥与曹颊的关系,简直一般无二。 书中的北静王“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情性谦和”,与贾家有“世交之谊”,一见贾政就问:“那一位是衔宝而诞者?几次要见一见,都为杂冗所阻,想今日是来的,何不请来一会。
    ”见了贾宝玉后,又对贾政夸赞道:“令郎真乃龙驹风雏。非小王在世翁前唐突,将来‘雏风清于老凤声’,未可量也。”又让宝玉常去王府“谈会谈会”,这真应了雍正的话:“王子甚疼怜你!” 怡亲王府抄录的己卯本《石头记》的存在,是曹俯(兆页)作《红楼梦》的又一铁证。
   被雍正皇帝御封为“原不成器”的曹俯(兆页),怀着无限的愤懑与悲哀创作了以自己家庭为原型的文学巨著《红楼梦》。  可是,他不敢声明这是他的作品。因为他是一个罪人,曾交通皇帝的政敌,性命保住就算万幸了,还敢写书?再者,雍正朝的文字狱相当厉害,许多人无缘无故地就被砍头、抄家,更何况他这样的“钦犯”?雍正初年,礼部侍郎查嗣庭因为出了“维民所止”的四字试题,竟被革职拿问,死于狱中。
    死后还被戮尸示众,儿子被处死,家属被流放。查嗣庭之所以丧命,是因为一个牵强附会的解释,据说“维民所止”里的“维止”二字是“雍正”二字“去其首”。 在这样森严的文网下,一般文人尚且战战兢兢,作为“钦犯”的曹俯(兆页)不敢承认自己的著作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所以,他在《红楼梦》一开始就声明: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二十二回并未明写谁为凤姐执笔。
  但《红楼梦》第二十八回,有一段宝玉为凤姐执笔的描写: “此书不敢干涉朝庭。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庭之上也。  ”(甲戌“凡例”) 虽然《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文网不至于像雍正朝那样森严,然而曹俯(兆页)还是心有余悸。
   不敢公开言明自己是作者,但又不甘心失去著作权,怎么办呢?只好采用批书的办法,自己评点自己的作品,同时利用一切可能之处透露自己是作者。  事实上,曹俯(兆页)所取的“脂砚斋”这个“笔名”已经透露了他是《红楼梦》的作者。
   首先,“脂”者,脂粉也,胭脂也。在“作者自云”里,“作者”自称曾生活在少女队里,并且写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再看看书中的贾宝玉,不但成日在脂粉队里混,而且还爱吃姑娘嘴上的胭脂,他住在“怡红院”,自称“怡红公子”。
    “砚”字拆开来就是“石”、“见”,也就是《红楼梦》中所“见”到的那位“石兄”。“脂砚”合在一起,所蕴涵的意义就是,脂砚不但是怡红公子,还是书中的那位“石兄”。所以“脂砚”既是作者,又是贾宝玉之原型。
  且不要以为我这里在钻牛角尖,玩游戏,因为曹俯(兆页)本人就很擅长这一套。  在他的批语里,这种“谐音”、“拆字”法就用了不少,如“英莲”作“应怜”,元、迎、探、惜作“原应叹息”,“柳拆卯字,彪拆虎字”等。
   曹俯(兆页)既是《红楼梦》的批者,又是《红楼梦》的作者,所以,无论行文还是批语,都带有他自己的痕迹,受他生活经历之影响。 曹俯(兆页)曾在江南生活过很长时间,所以对南方相当熟悉,也很有感情。
    《红楼梦》一开始,就是从苏州写起的,林黛玉之父林如海,亦在扬州作鹾政。《红楼梦》的行文中,亦常有“南北互用之文”。第三十九回,小厮赶着平儿叫“姑娘”。己卯夹批:“想这一个‘姑娘’非下称上之姑娘也。
  按北俗以姑母曰‘姑姑’,南俗曰‘娘娘’,此姑娘定是‘姑姑娘娘’之称。  每见大家风俗,多有小童称少主妾曰‘姑姑娘娘者’。按此书中若干人说话语气及动用前照饮食诸赖 (类)(戚序本作“动用器物饮食诸类”),皆东西南北互相兼用,此姑娘之称,亦南北相兼而用无疑矣。
  ” 庚辰五十二回夹批:“此‘姑娘’亦‘姑姑娘娘’之称。亦如贾琏处小厮呼平儿,皆南北互用一语也,脂砚。  ” 庚辰五十三回夹批:“此亦南北互用之文,前注不谬。
  ” 曹俯(兆页)对江南心向往之,时时追忆,如庚辰五十四回夹批:“细腻之极!一部大观园之文若食肥蟹,至此一句,则又三月于镇江江上啖出网之鲜鲥矣!” 参考资料:赵国栋《红楼梦之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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