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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问题

请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除能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外,国家对其无业或农村户口的老年配偶每月发放多少抚恤金?

全部回答

200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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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湖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通知:决定提高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通知》规定,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1500元调整为4000元;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2000元调整为5000元。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如遗属系非农业人口,居住在长沙市市区1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190元调整为230元;2人或2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165元调整为195元。  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区城市1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80元调整为210元;2人或2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60元调整为190元。
  
  如遗属系农业人口,1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现行140元调整为170元;2人或2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20元调整为150元。  上述所有对象不论家住何处,对经组织确认系因工(公)死亡工作人员的遗属,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现行增发45元调整为增发65元。

200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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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问题不是抚恤金方面的问题,而是遗属费方面的问题。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也无论是退休人员还是在职人员。在其去世后,其生前所扶养或抚养(没有固定收入的)的配偶(女50岁以上,男60岁以上)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可享受遗属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不一定相同。当事人可向逝者生前所在单位咨询和办理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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