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我想报考公务员,不知道
招考对象
问:2004年秋季招考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本省常住户口的非2004年毕业生;2004年毕业的应届生;有本科及其以上毕业并获相应学历、学位的外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问:招考年龄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除人民警察以及个别特殊职位按有关规定年龄需要作专门限制外,一般是18岁至35岁,即198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和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包括6月30日、7月1日当天出生的人员),具体的年龄要求以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为准。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必须在25周岁以下,公安院校的毕业...全部
招考对象
问:2004年秋季招考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本省常住户口的非2004年毕业生;2004年毕业的应届生;有本科及其以上毕业并获相应学历、学位的外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问:招考年龄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除人民警察以及个别特殊职位按有关规定年龄需要作专门限制外,一般是18岁至35岁,即198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和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包括6月30日、7月1日当天出生的人员),具体的年龄要求以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为准。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必须在25周岁以下,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问:中小学教师及师范类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按照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中小学教师应持有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问:持有党校学历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本省考生获得中央党校和福建省委党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问:2002年被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能不能报考?
答:不能报考。
新录用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并征得现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被辞退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五年内不得报考。
考试范围
问:什么是A类职位、B类职位?
答:A类职位主要是指机关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是指机关中从事机关内部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问:今年秋季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有没有规定考试范围?
答: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福建人事人才网站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但今年秋季考试不考听力和机械推理。
问:笔试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笔试试卷分为A、B两类,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结构包括常识判断(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
报考公安系统所有职位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各设区市公安局提供《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教材。其他单位或系统经批准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有关专业科目参考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
问:录用主管部门有没有举办考前培训班?
答:按照考培分离原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录用主管机关不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试时间
问:各科考试时间怎样?
答:2004年9月4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类)试卷,下午3:00~5:30考《申论》(A类)试卷,9月5日上午9:00~10:30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考《公安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问:报考多个职位,考试成绩是否都有效?
答: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多个职位,但考试成绩只针对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职位方可有效,对于其他任何职位,该成绩无效。
问:参加面试的考生如何确定?
答: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全省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每个职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少于计划数3倍的也可以进行面试。
须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经省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后,可在笔试成绩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直接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
问:如何计算考试总成绩?
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
例如,A类某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成绩82分,《申论》成绩86分,面试成绩80分,该考生总成绩为[(82+86)÷2]×50%+80×50%,即82分。
经批准增加专业笔试的,按公共科目、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30%、30%计算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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