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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拒不提供户口簿办理孩子迁出手续

婚后男女双方户口未并,有子女后随母户口,现离婚判决子女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拒不提供户口簿办理孩子迁出手续,问:男方可不可以凭判决书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子女户口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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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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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先凭法院的判决书和你的申请书到你的户口地派出所申请准入证,再凭以上手续到女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出。然后凭户口迁出手续和你的户口本到你的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2007-04-02

86 0
  我正好有个朋友刚办完同样的事情,他的情况,和楼主说的完全一样。 但当他执法院离婚判决到派出所办理子女户口迁入手续的时候,派出所的说仅凭离婚判决,他们(派出所)无法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还需法院对孩子户口迁移判决书。
   于是,我那个朋友又到法院起诉要求迁移孩子户口,法院判决书下了后,我那个朋友凭此去派出所办理了该手续。共花了150元。 建议你还是通过司法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2007-03-31

59 0
可以。如果派出所不给办理,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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