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行省是怎样建置的?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 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其后,相继 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 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 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 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 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 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 至元二十三年 (1286),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 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 相。延祐七年(1320)...全部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 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其后,相继 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 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
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 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 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 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
至元二十三年 (1286),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 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 相。延祐七年(1320),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
泰定(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 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 (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 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
元末,有些行 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行省掌管辖境内的 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 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各行省设立经过和辖境如下:①陕西行省——中统元年,立秦蜀 (也称陕西四川行省、陕蜀行省等),治京兆(今陕西西安),
昂后两次移治兴元(今陕西汉中);至元八年罢,以京兆诸路直隶中 书省。
次年,封皇子忙哥刺为安西王,以京兆为其分地,置王相府治 走。十七年,忙哥刺死,罢王相府,复立陕西四川行省于京兆;十八 年,分设四川行省,于是只称陕西行省。辖境包括今陕西及甘肃、内 蒙古部分地区。
②甘肃行省一-中统二年,立西夏中兴行省,治中兴 府(今宁夏银川),至元三年罢,改置宣慰司,隶中书省。八年,复 立;十年,又罢。十八年,再立。次年,分设行省于甘州(今甘肃张 掖),称甘州行省,二十二年罢。
二十三年,徙西夏中兴行省治甘州, 改称甘肃行省。辖境包括今甘肃省、宁夏自治区及内蒙古部分地区。 ③辽阳行省——至元元年,置行省于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称北 京行省;二年罢,改置宣慰司,隶中书省。
六年,又置行省于东京 (后改辽阳,今属辽宁省),称东京行省,后徙治北京。十五年,又改 为宣慰司。二十三年,以东北诸王所部杂处,宣慰司位轻,不足镇 抚,再立东京行省,同年罢。二十四年,因乃颜叛乱,复置辽阳行 省,以控制东北州县。
辖境包括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黑龙江 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④河南江北行省——至元五年,因攻宋战 争需要,立河南行省。十年,分立荆湖、淮西两行枢密院负责攻宋, 罢行省,河南路仍直隶于中书省。
二十八年,立河南江北行省,治汴 梁(今河南开封),并割江淮行省所领江北州郡隶之。辖境包括今河 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的长江以北地区。⑤四川行省——至元 八年,罢陕西四川行省,另立四川行省于成都;十年罢,分置东、西 川行枢密院。
十五年,罢二行院,复立行省,次年复罢。十八年,从 陕西四川行省中分出,又于成都置行省。其后一度再合于陕西行省, 二十三年又分两省。二十五年徙四川行省治所于重庆,二十七年复还 治成都。辖境包括今四川省大部及湖南、陕西部分地区。
⑥云南行省 ——至元十年置,治中庆(今云南昆明)。辖境包括今云南省全境, 四川、广西部分地区,以及泰国、缅甸北部一些地方。⑦湖广行省 ——至元十一年,初置荆湖行省于鄂州(今湖北武昌)。次年,元军 取荆湖南路地,立行省于江陵以治之,称荆南行省。
十四年,移治潭 州(今湖南长沙),称潭州行省或湖南行省。同年,鄂州行省并入潭 州,并以新得广西地属之,故又称湖广行省。十八年,徙治鄂州。辖 境包括今湖南、贵州、广西三省之大部及湖北部分地区。⑧江浙行省
——至元十三年元灭宋,置江淮行省于扬州,统两淮、两浙地,又称 淮东行省、扬州行省。
二十一年,徙省治于杭州,称江浙行省。二十 三年,还治扬州,复称江淮行省。二十六年,再次徙治杭州。二十八 年,以江北州县隶河南行省,改称江浙行省。大德三年(1299),罢 福建行省,以其地属江浙行省。
辖境包括今江苏南部,浙江、福建二 省及江西部分地区。⑨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置,治隆兴(今江西 南昌),又称隆兴行省。十五年,并人新置的福建行省(治泉州 同年,又立行省于赣州,次年,仍还治隆兴。
后因减省江南冗官,江 西、福建两省曾经几次分合。大德三年福建地并入江浙,江西单为一 省。辖境包括今江西省大部及广东省。⑩岭北行省——大德十一年置 和林行省,治和林。皇庆元年(1312),改和林行省为岭北行省,和 林改名和宁,仍为省治。
辖境包括今蒙古国全境,中国内蒙古、新疆 一部分和西伯利亚地区。
此外,元朝还于高丽置征东行省,但行省丞相由高丽国王兼任, 得自辟官属,高丽国原有的政权机构和制度均不改变,财赋亦不入都 省,与元朝国内诸行省性质不同。
除上述统治各大地区的行省外,元朝还设过几种专主大征伐的行 省。一为征宋时所设,只称“行中书省”,不系地名;一为用兵外国 时所设,系所征国名,如日本行省、交趾行省(安南行省)、缅中行 省(征缅行省)、占城行省等。
还有一种是授权某省负责征伐某国军 事,将省名与所征国名合称,如荆湖占城行省。这些都是临时性的建 置,事毕即罢。
元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元朝政府为镇压和抗拒农民军,先后于中 书省辖境内的济宁(今山东巨野)、彰德(今河南安阳)、冀宁(今 山西太原)、保定、真定(今河北正定)、大同等地置中书分省。
又 先后设立淮南江北行省(至正十二年设于扬州)、福建行省(至正十 六年设于福州,后分省泉州、建宁)、山东行省(至正十七年)、广 西行省(至正二十三年)和福建江西行省(至正二十六年)。农民起 义军也仿元制立行省为地方行政机构,如天完政权之江南行省、汴梁 行省、陇蜀行省、江西行省,宋政权之江南行省、益都行省,以及朱 元璋所置江西行省、湖广行省、江淮行省、江浙行省等。
元代行省制度的确立,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明灭元后
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行省,一般简称省。省作为地 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到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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