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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付工资的帐务处理问题

我单位有一员工,去年12月的工资没领,离开单位了.去年12月已入营业费用,年初有应付工资贷方余额5000元,今年未要冲回,请问这样处理帐务是否正确:借:管理费用--工资-5000,贷应付工资-5000,然后再作: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贷:未分配利润-5000????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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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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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处理是不对的,应该直接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 贷:应付工资 -5000 然后做结转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 贷:未分配利润5000 补充下: 1、你所说的“借:管理费用--工资-5000,贷应付工资-5000”是不对的,你这样做减少了本年的管理费用,而且冲的科目不是去年列支的营业费用,这是不对的,就算管理费用是你写错的,那也是不对的,因为你这么做,减少的是今年的费用,不是去年的。
     2、你说的“然后再作: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贷:未分配利润-5000”也是不对的,因为你后面金额是-5000,说明分录写反了,不但没有减少去年的费用,还增加了去年的费用。
  

20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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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去年的账已经完结,你只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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