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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问题

  我是一名厨师,我在八月份的时候,因为不小心,在上班的时候被油烫伤了,医生诊断为深二度烧伤,位置为两个胳膊,还有后背,大腿,后屁股也有,大积也算大的,一直治疗了五十多天,还没有完全好,在这期间,我的工资,也正常发放,治疗费也给我报了!五十多天后,我觉得上班也可以,就上班了,但后来不知是不是吃错东西或者不应该上班,总之就是又感染了,又休养了两个多星期!现在有两处伤口是好严重的,还常起水泡,右手伤口正好在肘位,现在连弯手和伸直都有困难!所以我觉得要应该回家完全休养好了后再打算,现在想向酒店辞职回家休养!我想问:我辞职还要不要提前通知酒店啊?我可不可以向酒店拿到工伤补助啊?如果我辞职后,现出现什么关于伤口的问题,酒店还有责任的吗?注:酒店没有为员工买工伤保险的,我跟酒店刚签了劳工合同!请好心人为我解答,无限感激!。
  

全部回答

200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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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现回答以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关于你辞职需不需要提前通知酒店的问题。首先,你应当确定你和酒店是否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如果属于,辞职问题,你就可以适用《劳动法》第31条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酒店,并在期间到后,解除合同。
     第二,关于酒店是否需要承担工伤补助及后续伤口恶化的问题。在确定你和酒店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并且公司没有给你投劳动保险之后,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79条的规定,酒店应当补发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酒店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你发放工伤补助。如果,你的伤口恶化,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你提供费用。 第三,几点提醒。《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极基本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劳动部门也基本上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建议你不辞职,因为酒店还应承担责任。
       同时,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你的权益可以得到应有的保护。
  在不辞职的情况下,你也可以回家休养,酒店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你发放工资。 建议你尽快作工伤鉴定。 。

200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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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问题是……“现在想向酒店辞职回家休养!我想问:我辞职还要不要提前通知酒店啊?我可不可以向酒店拿到工伤补助啊?如果我辞职后,现出现什么关于伤口的问题,酒店还有责任的吗?注:酒店没有为员工买工伤保险的,我跟酒店刚签了劳工合同!” 1、如果你自己辞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酒店。
     补偿问题,你可以和酒店协商。恐怕酒店更希望你离开,他们就会清除责任。如果你走人,后续治疗没有保证,但,可能给你一定的补偿。 酒店不办理保险,是有责任的。 2、鉴于你的情况,伤好之前,不要轻易辞职,酒店应当给你评工伤,发工资,治疗等。
  你走人,谁还管你呀,因为,你已经不是酒店的员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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