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是什么?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资格的担保公司担保;
(四)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八) 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人不...全部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资格的担保公司担保;
(四)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八) 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十)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十一)同意按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十二)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购买二手商品房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及其说明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类型
说明
1
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原件1份
夫妻双方或共同买受人各一份,签名(包括曾用名)并加盖手指模。
2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原件2份
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中批示意见并盖缴存单位公章,如果是夫妻双方均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提供四份。
3
房屋权属档案信息查询证明
原件1份
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查档证明,还须提供(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工作所在地以及户籍所在地的查档证明。(包括曾用名)
4
身份证
复印件4份
夫妻双方或共同买受人均需提供(各四份)
这三证的信息须相同
5
户口簿
复印件1份
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是分开的,各自的户口簿均须提供
6
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证、丧偶证明
复印件1份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7
夫妻双方或共同买受人月收入证明
原件1份
由夫妻双方或共同买受人各自所在的单位开具。
1、如果是个体户的,另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个人完税证明;2、月供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8
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复印件1份
需提供最近十二个月缴存的流水个人和单位按照工资额各最低5%以上(含5%)的比例缴存
9
工资存折(卡)或最近半年的工资表
复印件1份
1、如果月收入均发存折的,只须提供工资的存折(卡)(要先去银行打印最近半年的工资流水);2、如果是发现金须提供最近三个月以上借款人所在单位财务做帐的原始工资表(即借款人签名的那张工资表,复印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并且提供申请人经常使用的存折的流水(要先去银行打印最近半年的流水)
10
房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房地产申请登记受理回执
复印件1份
11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复印件1份
12
四成以上的银行转帐凭
复印件1份
需提供银行的转账凭证,有列明买卖双方的名字和转账金额等信息;请见贷款条件第八、九、十条
13
《房地产买卖合同》
原件1份
14
原《房地产权证》
复印件1份
15
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书
原件1份
由惠州市宝质评估事务所评估
备注:1、申请人提交资料后我中心将约请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共同买受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我中心进行核实与面谈,资料真实、完整、清晰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贷款审批手续并移交受委托银行。
2、办理二手房必须在惠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后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已经领取了新的《房地产权证》就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购房合同的买方是两人以上(包含两人),不属夫妻关系的,共同买受人须提供以上1、4、5、6、7、8、9项资料。
4、在广东省七市(广州、佛山、珠海、东莞、江门、中山、肇庆)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先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再到我市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办理贷款手续。
(需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惠州的才可以在惠州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在我市工作的,需提供最近一年的社保明细或公积金缴存明细。)
5、联系电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752-2731103(贷款咨询)或2731102(支取咨询);惠阳管理部3393102;惠东管理部8582782;博罗管理部6733696;龙门管理部7883839;大亚湾管理部5560798
6、表格1、2、7项内容可以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
hzgjj。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80&id=107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