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应该怎样才能发挥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人 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 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 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二十九条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 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 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 委员会留存一份。第三十条规定: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 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 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 议,经双方当事人...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人 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 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 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二十九条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 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 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 委员会留存一份。第三十条规定: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 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 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 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依约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的一方也可以向法 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有异议,可 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调解 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人民 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当事人 的意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的,调解协议有效。
(二)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损害国家、集体 或者第三人利益,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调解协议无效。(三)人民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况,或一方以 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调解 协议。
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 可以同时申请公证,赋予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样,债务人 不履行协议时,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