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标准。
存在两种情形: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受害人应当提交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受伤前六个月的单位工资表(或工资转账记录)、误工期间工资收入减少证明等。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某些用人单位出于维护本单位人员利益的目的或因受害人主动要求而虚开工资证明(一般偏高)等情形,故,对于工资水平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受害人,还应当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如受害人的单位在受害人误工期间并未扣发其工资、奖金等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主张不予支持。
第二: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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