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营企业上班的姐妹休产假有何待
《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从你的发问中可以看出,你至少已经在私企干了不短的时间了,这可以从“大家都比较熟了”中得出结论。 虽然私企“因一些个什么原因不与员工签合同”,但你与私企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的规定,私企同样受《劳动法》调整。
因此,你理所当然的应当享受《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以及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全部
《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从你的发问中可以看出,你至少已经在私企干了不短的时间了,这可以从“大家都比较熟了”中得出结论。
虽然私企“因一些个什么原因不与员工签合同”,但你与私企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的规定,私企同样受《劳动法》调整。
因此,你理所当然的应当享受《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以及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的产假待遇(带薪休假)。
假如老板利用你“不好对产假提什么薪水要求的心理,故意装憨而不按劳动法正常操作。
”就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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