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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人办理永久居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北京外国人办理永久居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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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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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外国人办理永久居留申请办理材料如下:   (一) 夫妻团聚   1。经公证的结婚证明(携带原件);   2。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3。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经公证的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4。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或者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的);   5。中国籍配偶的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复印件(携带原件);   6。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7。
  经公证的申请人或其配偶的银行存款证明(相当于10年以上北京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的银行存款,冻结6个月以上)或退休金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如有关证明为申请人配偶所有,应同时出具经公证的其愿意为申请人提供生活保障的声明。
  证明及公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8。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者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9。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照片;   10。  申请人为外籍华人,须提供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中国护照、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11。
  夫妻双方个人简历(大学开始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   12。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所有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  所有外文材料需到有资质翻译公司译成中文。
     3。所有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4。申请人如需在“绿卡”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栏目中明示是否打印中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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