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是什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列报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是在主表中按现金收人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韭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在补充资料中以净利润为基础,通过调整确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正表中各个项目的编制方法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提供各种物业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具体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人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附属的商品用房经营收入(饮食服务、商业等)、销售材料收人、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收到的现金也在本...全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列报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是在主表中按现金收人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韭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在补充资料中以净利润为基础,通过调整确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正表中各个项目的编制方法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提供各种物业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具体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人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附属的商品用房经营收入(饮食服务、商业等)、销售材料收人、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也可参考以下计算公式填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商品、提供物业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款项+本期预收账款-本期因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或: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商品提供物业劳务收入-(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应收款项期初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本期因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上述第一个公式需要根据明细账逐项分析计算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数额,计算工作量较大,适合业务量少或已经实现会计电算化的企业。
采用手工记账的企业,一般可用第二个公式间接计算。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人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
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预付账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也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填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款项+本期预计款项-本期购货退回的现金
或: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应付款项期初余额-应付款项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本期购货退回的现金
上述第—个公式需要根据相关会计科目的记录逐笔分析计算,工作量较大,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或已实现会计电算化的企业。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专项工程人员的工资等。
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专项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本项嘲可以根据“管理费用”、“住房周转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
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
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