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有哪些方式 ?
基金监管的主要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主要有非现场监控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
1.非现场监控。
非现场监控主要通过分析报备材料的方式来实现。为能及时、全面、动态把握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完整的报备材料制度。 基金托管人须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基金持有人名册和对管理公司的监督报告等材料;管理公司须定期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基金运作报告、公司财务与自有资金运用情况报告等;基金托管人和管理公司还须不定期地就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和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不定期地讲基金信息披露内容、更新后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料及其脱离原单位...全部
基金监管的主要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主要有非现场监控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
1.非现场监控。
非现场监控主要通过分析报备材料的方式来实现。为能及时、全面、动态把握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完整的报备材料制度。
基金托管人须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基金持有人名册和对管理公司的监督报告等材料;管理公司须定期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基金运作报告、公司财务与自有资金运用情况报告等;基金托管人和管理公司还须不定期地就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和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不定期地讲基金信息披露内容、更新后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料及其脱离原单位人事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基金的有关银行存款账号、证券账号、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号和证券经营机构名称等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中国证监会监管基金运作的重要手段。中国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更深入地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以及基金的运作状况。现场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每季度进行一次的现场检查,侧重基金运作、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基金托管人和管理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不定期的检查则针对发现的问题或接获的举报,由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人员及时进行。
中国证监会还对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实行年检制度,并把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列入年检内容。年检是对基金托管人、管理公司以及基金运作进行的全面现场检查。
3.基金监管的主要内容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包括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以及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为的监管等。
(1)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应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应符合相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有关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技术配备及内控制度的建立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