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公司领导手机摔了,违反劳动法了吗
把领导手机摔坏,存在违反劳动法的可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把领导手机摔坏,如果是工作中不小心把领导交给或者借给其工作用的,因为疏忽大意摔坏,损坏的是劳动工具,而这工具是领导借给用人单位的,违反劳动法,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应当适当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有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劳动者因为上述原因之外的其它原因摔坏领导手机,不违反劳动法,但构成民事侵权,只不过是侵犯的财产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全部
把领导手机摔坏,存在违反劳动法的可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把领导手机摔坏,如果是工作中不小心把领导交给或者借给其工作用的,因为疏忽大意摔坏,损坏的是劳动工具,而这工具是领导借给用人单位的,违反劳动法,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应当适当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有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劳动者因为上述原因之外的其它原因摔坏领导手机,不违反劳动法,但构成民事侵权,只不过是侵犯的财产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