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军人结婚登记办理常规步骤有哪些?
常规步骤如下:
①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②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③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携带以上资料与恋人一起去到相应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事项 办理地点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可选机关如下:
①现役军...全部
常规步骤如下:
①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②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③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携带以上资料与恋人一起去到相应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事项 办理地点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可选机关如下:
①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
②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③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军婚特殊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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