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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的区别是什么?

代表处、分公司、办事处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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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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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别是:一,分公司,指客户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欲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有2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虽然说起来有2种不同的形态,但对客户而言,实际拿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都是一样的。
  只是在申请税务的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  )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可以独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对独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母公司帐目。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独立还是不独立核算,无需注册资金。   办理分公司需要有注册地址,如果客户没有,本公司也可以提供。  本公司同时提供代理记帐、报税、年检等业务。办理分公司的时间估计在1-1。
  5个月,所需具体的资料请咨询本公司咨询师:   二、代表处   “XXXXX代表处”只有在一种地方会出现这样的称谓,那就是外商在大陆直接投资设立的代表处,比如“美国阿而赛热能上海代表处”。内资公司是不能设立代表处的——至少从工商的角度而言,不可以设立。
       设立代表处成立需要1。5个月,需要租赁涉外办公楼。   三、办事处   办事处,是一种老的说法。在2005年之前有这样的称呼。从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工商局取消了这样的说法。
  比如:客户的母公司在北京,到上海来找个办公室只是从事联络业务和市场拓展,那是不用去工商局办理任何手续的。  您可以直接在外面挂牌“北京xxx公司上海办事处”。如果您打电话给工商局,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执照可以颁发给你。
  ——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实际中得到多个区的工商局的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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