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其他类型签证怎
办理条件一、昆山市居民。
二、须本人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有关询问。
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受昆山所在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其他。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5、逗留。经香港...全部
办理条件一、昆山市居民。
二、须本人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有关询问。
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受昆山所在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其他。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5、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办理材料1、详细、工整填写《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无需提交);
3、如申请人所持通行证已过期重新申领的,须提交原通行证;
4、照片;
5、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1、照片应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无饰件露耳半身头像(穿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不予受理,戴眼镜者需戴无镜片框架照相;
2、登记备案人员须提交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的单位意见;
3、申请人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签注8个工作日,窗口申请、邮政代办点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延期、加注20元/次;一次有效签注20元/次;二次有效签注40元/次;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50元/次;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00元/次;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300元/次。
办理地点昆山出入境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
1、昆山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地址:开发区前进中路219号
电话:0512-57385868
2、长江派出所
地址:开发区东新街8号
电话:0512-57304532
3、城中派出所
地址:玉山镇西街56号
电话:0512-57552621
4、新镇派出所
地址:黄浦江北路199号
电话:551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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