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投资网贷是否涉嫌转贷罪和套现罪?
一、关于套现法律责任回避:根据信用卡套现相关司法解释:目前打击的是套现机构即中介机构,对于套现者本身套现后无法还款的按照金融诈骗罪入罪,即所指的恶意透支。那么套现后及时还款的,对于持卡人来讲不算犯罪,无论你套现数额多大,只要及时还款即可 。 对于套现机构套现资金超过一百万即可入刑 ,或者造成金融机构损失二十万以上。这里有个问题 ,网贷平台其实担当了套现中介职能,所以网贷平台要负法律责任的。有些网贷平台推出充值后不能提现,必须投资才能提现以此来规避套现法律风险,不知道这个在法律上行得通吗? 希望有法学方面的专家解答疑点一
二、关于高利转贷罪: 从高利转贷罪几个构成要素上看,信用卡充值投网...全部
一、关于套现法律责任回避:根据信用卡套现相关司法解释:目前打击的是套现机构即中介机构,对于套现者本身套现后无法还款的按照金融诈骗罪入罪,即所指的恶意透支。那么套现后及时还款的,对于持卡人来讲不算犯罪,无论你套现数额多大,只要及时还款即可 。
对于套现机构套现资金超过一百万即可入刑 ,或者造成金融机构损失二十万以上。这里有个问题 ,网贷平台其实担当了套现中介职能,所以网贷平台要负法律责任的。有些网贷平台推出充值后不能提现,必须投资才能提现以此来规避套现法律风险,不知道这个在法律上行得通吗? 希望有法学方面的专家解答疑点一
二、关于高利转贷罪: 从高利转贷罪几个构成要素上看,信用卡充值投网贷满足后面几个条件,高利转贷他人,但是缺有一个极其难界定的问题。
1:信用卡套现资金算是银行的信贷资金吗?银行发行信用卡本来是让消费的,而投资网贷确实利用消费模式,银行也从套现途径中获得了一定收益(手续费),持卡人通过这种网上消费或者pos机消费模式已经为使用这笔资金付出了代价。
那这种资金还算是银行发放的贷款资金吗?而且银行本意并不是通过信用卡发放贷款的,所以信用卡资金的界定是难点,如果不算银行发放的贷款,那转贷罪根本无从谈起。
2:高利转贷罪的前提是“通过编造假去向、假用途、假担保套取信贷资金者,本身即属违反信贷资金管理法规的金融不法行为 ” 正常的从银行贷款要提供贷款使用途径,银行发现贷款实际使用途径有异已经构成了挪用贷款资金已经违约,但是信用卡的申请者是不需要告诉银行贷款使用途径的,更不会编造资金使用趋向,而且也一般不会提供担保,仅仅是利用个人信誉从银行获得一定授信消费额度,违规的地方在于持卡人没有消费而是通过充值网贷或者pos机套现后充值网贷,按照这条也不符合转贷罪标准,只能算是信用卡套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