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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应该怎样计算?假如月工资4000.00含加班费,该员工赔偿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发放标准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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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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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应按照职工受伤前上一个月工资收入,奖金要发,但加班费除外。
   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2006-09-1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职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不同,所以,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一般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来发放 同时要就算工资还要根据工资的组成,加班费要除外。
     还要补充一点就是,受工伤后,有停工留薪期的规定,超过停工留薪期受伤职工在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而继续休假,其工资待遇单位就可以停发。 还有一点,如果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00%,要按300%计算,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60%,按60%计算。
    就是说如果你们当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是1000的话,用你本人工资计算的待遇部分就只能按3000计算,按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待遇部分只能用1000计算。

2006-09-12

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

2006-09-1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职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不同,所以,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一般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来发放,并可享受相应福利待遇,但加班费和奖金除外。

20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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