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如何制定?
答: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依法制定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范围或者辖区内特定流 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相比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的 环境质量标准范围较窄,只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水环境质 量标准。
《环境保护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 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 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这一规定,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的制定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方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是: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 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全部
答: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依法制定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范围或者辖区内特定流 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相比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的 环境质量标准范围较窄,只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水环境质 量标准。
《环境保护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 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 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这一规定,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的制定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方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是: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 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 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 质量标准。
这里规定的“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 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是本次修订中新增加的规定,旨在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比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更严格的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以更好地保护本地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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