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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 再婚

  我是81年7月出生的 我儿子是2002年9月出生的 我和我老公是2004年2月做的结婚登记 我老公比我大两岁 我怀孕的时候 在我和我老公之间有太多问题的存在 但我还是坚持把宝宝生下来 后来也经历了好多事情 两个人终于走在一起 等我们决定结婚的时候 孩子已经一岁多了 我老公是有单位的 是供电局的 因为我孩子是我未婚生的 那时候只有出生证 没有准生证 而我要生小孩的时候 我老公他们单位有找过他 如果他们查出我老公有未婚子的话 那是很严重的 所以那时候因为我们还没有打算结婚 所以我老公否认了 而我也离开了 事情过了 我和我老公结婚后 他们单位大部分人都知道他和我有个孩子 我们也没有打算再生一个 可是 我儿子没有准生证的 但户口我已经买了回来 问题是 我老公他们单位每年填结婚生育登记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填 因为我们结婚和生孩子的时间是不对的 也没有准生证 怕添了牵扯太大 最怕的是 这样会连单位也没有 我想知道的是 像我们这种情况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们能再办准生证吗?或者单位能认同吗?会不会罚什么钱?或者会受到单位的离职惩罚吗?表是计划生育部门给的 我现在懊恼的是我们应该怎么填写 因为填写结婚的时候和我儿子出生的时间 如果计划生育部门怪下来的话 他们单位肯定会牵扯的 他们单位每年有20万的计划生育奖 如果出了问题 就等于没有这笔钱 那肯定会怪下来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好复杂 如果我实填了这个表格 公开承认了我和我老公是未婚先育 计划生育部门会怎么样处理呢? 我和我老公的婚姻是来之不易的 正因为这样 我不想他因为承认了我和孩子 就连单位也没有了 可毕竟我是他老婆 孩子最终还是他的 既然他是有单位的 就必须要给单位一个解释和交代 现在我觉得好迷惘 好无助 希望有关专业人士帮帮我 教教我该怎么做到最好 处罚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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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8

71 0
我觉得你把问题看得太严重了,这不是个法律问题。 未婚生子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只是个道德接受与否的问题。 一般单位不会因为这个处罚职工。 准生证在结婚之后三个月左右办理, 我建议你还是应该办准生证, 户口既然即应解决,现在只是单位内部的问题, 和单位搞好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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