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02年自你到公司开始以来所中断的
保险费,使你的保险缴费年限得到连续。公司的答复没有错,是你理解的有些偏差。要求公司补交是对的,但是你要求公司把应当为你补交保险的钱“补发”给你是不可能的。
养老保险的缴费是公司与个人共同缴纳的,在补交02年以来的养老保险所需要的保费上,公司应当承担缴费基数的大约20%(还不包括滞纳金),你个人也应当承担8%,但是你的个人账户会相对增加11%,总的讲你是合适的。
但是如果个人不出这8%,公司也无法向社保管理中心为你补交所欠缴的保费。
如果你能够将这部分保险费拿出来,公司交得再多也无话可说。你就不仅在保险缴费年限上得到连续与延长,而且你的个人账户也会有很大一部分的增加(包括你自己出的8%和公司划入的3%)。
这才是你们能够要回的应得部分,也才能够更好地维护了自已的合法权益。
如果由于经济上的原因,选择放弃,公司当然没有意见,可是你自己却会承担了相当大的一块损失。
以上所说的都是按照相关规定解释的,即使到了仲裁去解决,也会是同样的结果。
你的离职的朋友可以要得回自己应得的那部分,但不是钱,而是缴费年限。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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