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女)的户口是和平区,男方是河北省的,当初她们结婚是在和平区吴家窑一号路的和平区民政局,现在她们要离婚,再去那却什么都没有,问我现在搬哪去了,我也找不到,有知道的吗?另外男方说离婚需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可是男方没带户口本,因为男方说外地不需要,是这样吗?谢谢!
你好:
1、“和平区民政局搬到了哪”:我不是天津的,但可以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查询方法:打114,问和平区民政局的电话,然后直接打电话问他们在哪儿办公。也可以打和平区政府办公室的电话,询问一下和平区民政局在哪儿,一般都会有人告诉你。
2、
(1)协议离婚的地点:“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协议离婚所需带的证件:“(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男方说外地不需要”是错误的。
(3)如果男方无法出具户口本: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全部
你好:
1、“和平区民政局搬到了哪”:我不是天津的,但可以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查询方法:打114,问和平区民政局的电话,然后直接打电话问他们在哪儿办公。也可以打和平区政府办公室的电话,询问一下和平区民政局在哪儿,一般都会有人告诉你。
2、
(1)协议离婚的地点:“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协议离婚所需带的证件:“(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男方说外地不需要”是错误的。
(3)如果男方无法出具户口本: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