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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12月底生的二胎?

我是2015年12月底生的二胎,根据国家规定产假98天。现在马上就要修完了,2016年新规出台,生产二胎可以休产假128天,不知道我是不是符合该条件,能否休128天产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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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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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日,我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1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了生育假延长,规定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您提供的情况,不符合生育假延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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