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从今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于1月1日起实施 新版护照将同时启用
( 2007年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将启用新版护照。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问:2007年1月1日后,申请护照是否要提交与出国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答:上海是经公安部批准的首批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城市,市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就可直接申领护照,无需提交与出国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但国家工作人员仍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意见。
问:新版护照有哪些变化?
答:新版护照的有效...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于1月1日起实施 新版护照将同时启用
( 2007年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将启用新版护照。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问:2007年1月1日后,申请护照是否要提交与出国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答:上海是经公安部批准的首批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城市,市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就可直接申领护照,无需提交与出国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但国家工作人员仍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意见。
问:新版护照有哪些变化?
答:新版护照的有效期变更为两种: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为5年,16周岁以上的为10年。且新版护照取消了延期规定和身份证号码的登记事项。
问:启用新版护照后,原办理的护照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护照法实施前签发的护照如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或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可以申请换发。
问:本市居民可通过哪些渠道申请护照?
答:本市居民可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所有护照申领手续,或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办理首次申领和护照过期再次申领,也可委托本市各邮政网点递送首次申办护照的材料。
按照法律规定,护照申请应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通过邮局递送申请材料的,须本人亲自前来领取护照。
市民如欲了解法律条款和相关政策规定,可拨打咨询热线28951900或登陆上海公安门户网站(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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