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刚毕业的学生,刚在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但老板说我没有工作经验要在公司实习一个月,实习期给工资1500,并要试用两个月,才能转正签合同,但我了解后这家公司签完合同后不给员工买社会保险,因此我不想干了,我现在是实习期干了有一个月了,我能向公司要求要工资吗?
你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你已经为公司工作的一个月的工资; 1)试用期一般6个月以内,在试用期内,你与单位可以解除相应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也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单位,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承担责任; 2)又,试用期是一个单位选择员工的缓冲时间,其目的就在于你是否适合单位以及单位是否需要你; 3)劳动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就有获得收入权利,即使是在试用期.
当然可以,现在这年头没有给人白干的
你的要求太高了,1500元工资应该包括保险了。我建议你干下去。
你可以向单位索要工资。 不管你在这个单位工作多长时间,哪怕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一天,也已经和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指没签合同的情况下) 我觉得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去申诉。申诉的理由有二: 1、该单位拖欠你工资。 2、该单位没有给员工买保险。 你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去找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让她来给你代理这个官司。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