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与户口问题?大家好:
请参考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相信应该能够解决你的疑问。
毕业生如何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暂缓就业的含义
为适应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要求,缓解就业压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我省从2002年起,对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两年就业的政策(一般为当年7月至两年后的7月)。
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党组织关系及户口关系暂留所在学校两年。
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一) 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 暂缓就业的范围:
1、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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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相信应该能够解决你的疑问。
毕业生如何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暂缓就业的含义
为适应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要求,缓解就业压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我省从2002年起,对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两年就业的政策(一般为当年7月至两年后的7月)。
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党组织关系及户口关系暂留所在学校两年。
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一) 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 暂缓就业的范围:
1、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阶段而尚未签署接受意见的毕业生;
3、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
4、报考研究生者。
二、办理程序
(一)在5月底左右,毕业生向所在二级学院及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二)审核同意后,毕业生签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份交学生本人);
(三)毕业生离校后,由学校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将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统一送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暂缓就业期间的档案管理
(一)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暂不发报到证,不收档案保管费;
(二)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等证明;
(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先到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中心办理登记,再凭自己手中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有效接收证明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和档案迁转手续;
(四)暂缓就业期满时,毕业生还未落实单位,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师范生回教育局;非师范生回人事局)。
四、暂缓就业期间的户口管理
(一)入学时已迁户口至学校的毕业生
1、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二年;
2、期间落实单位的,凭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期间未落实单位的,在期满后,由学校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二)入学时不迁户口至学校的毕业生,则不需办理户口管理。
五、暂缓就业期间的党组织关系
(一)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或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以学校为单位,归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二)毕业生党员定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原则上要参加组织生活,确有困难者,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可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情况;
(三)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材料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转正时需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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