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侵犯生育权或者不生育权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4生殖健康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全部
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4生殖健康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在这三个案例中,首先比较明确的是第三条,妻子存在不适于生育的疾病,要求打掉孩子,这是可以的,因为在这一条中,因为客观因素导致不适于生育,女方有保障自身安全健康的权利,女方要求打掉孩子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丈夫一方无权要求女方在自身不适的情况下强行生孩子 案例一和案例二中,虽然其中一方的行为已经侵害到另一方的生育权,但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律就生育权一块,尚没有明确界定,只是有一些说明而已,因此,即使侵犯了另一方生育自由权利,实际上却得不到什么惩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