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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解雇能获得哪些赔偿

从去年三月份开始,一直工作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在进厂的时候签了一份进厂须知。前几天工厂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没签,就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要解雇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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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2

80 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也就是说,你现在不签合同公司可以解雇你,但必须支付你二个月综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你11个月综合工资的赔偿,总共13个月综合工资。
     。

2012-11-01

67 0
可以要求至入职第二个月起到现在的双倍工资,但是需要有劳动关系证明,可是你们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如果是自己刻意不签可能得不到什么补偿

2012-11-01

78 0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从去年4月开始(3月的第二个)到现在,根据劳动合同法,这段时间单位要付给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按照你的情形,应该是支付11个月,另外单位解雇你也是非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作时间,至少是另再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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