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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儒林列传》序言当中,关于“为”字的解释?

序言中一段话,“熹平四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验,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 其中“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应当如何解释呢? 我开始以为是把熹平石经刻成三种字体,也就是“为”当“刻成”讲。但是熹平石经是由蔡邕用隶书写成的。只是参校了当时多种字体的经书。也就是说,“为”在这里似乎应该是“用”讲的。 我查了《王力古汉语字典》,发现“为”并没有这个意思。那这里应当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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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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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面意思应该是“刻成”的意思。可参照“熹平石经的《尚书》参校了古文《尚书》字体,但用的还是今文。若据《后汉书》字面,则熹平石经为三种字体。据《水经注》郦道元身在北魏,得目验原碑,记汉石经不言三体,下言曹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可知汉石经字应为一体。
  如是则南朝刘宋范晔著《后汉书》时所记有误。至于刻石经所用今文经是欧阳氏抑或大夏侯《尚书》的文字,学者们各持有故,尚未可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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