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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盗窃罪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一个区别是:侵占罪侵犯的是“所有权”,而盗窃罪侵犯的是占有。 对所有权的理解我有点疑惑: 例1:如果A把某物品借给了B,而B想占为已有,构成侵占罪。--B构成侵占罪,因为A是所有权人,B侵犯的是所有权。 例2:那如果A把某物品借给了B,而B又把它借给了C,C想占为已有,还构成侵占罪吗?---我感觉C也是构成侵占罪。
  但B不是所有权人,只是个占有人,这样的话C并没有侵犯所有权,侵犯是占有,那这样就和侵占罪的定义矛盾了啊。就在这点我很困惑,能解答下吗? 谢谢。

全部回答

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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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占罪与盗窃罪都是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行为人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只是手段不同。 民法上,财产所有权包括财产占有权,所有权与占有权是可以分离的,某种情况下,侵占罪与盗窃罪直接表现为侵犯他人的财产占有权,同时也侵犯了所有权,例如,A借一台电脑给B,B放在家中,这时,电脑的所有权仍属A,B享有占有权,后来电脑被C盗窃了,C构成了盗窃罪。
      C直接表现为侵犯了B在民事上的占有权,但不能因为B不是电脑的所有权人,而认为C不构成盗窃罪,谁是真正的财产所有权人不是关键的。你所举的例子也可作同样的理解。
   个人意见认为,刑法上所说财产所有权,不一定是民法意义上的完全的所有权,仅侵犯占有权,就属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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