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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算强奸吗?

朋友和一个网友两情我愿的上床了可是第二天那个网友却要告他强奸这算强奸吗??

全部回答

2005-08-09

0 0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强奸罪的客体要件是行为必须侵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客观上必须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辩控能力的人,通常是男子,其中直接犯只能是男子。  妇女可以成为强奸妇女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是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如果满足以上构成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是强奸罪。 如果是你说的上述情况,则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更多法律问题请浏览法易行法律咨询网: 。

2005-08-12

408 0
如果说与不满14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不管是不是自愿,都算强奸。那么,两个人都不满14周岁,发生了性关系,这能算是强奸吗?如果算,是谁强奸谁啊?

2005-08-09

394 0
算通奸

2005-08-09

391 0
当然不算的,没有违背妇女意志的主观犯罪动机。

2005-08-09

420 0
    首先,强奸是要讲证据的,不能只凭单方面说就能判断是否是强奸,这就需要一系列的检查来断定。强奸,即强行奸污,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通常是女方)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强奸,而警方接到报警后都要先了解一下受害者是否是未成年人,如果是,那你朋友就不用辩解了,肯定是强奸。
    中国的法律规定,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愿意与否,都属强奸行为,因为未成年人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上当受骗。 而受害者不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警方就会详细询问受害者当时的情况,当然,还要根据受害者提供的情况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这时还不能断定所抓获的人就是罪犯,只能是嫌疑人,警方还要听一下嫌疑人的供词,然后通过详细的调查取证才能决定嫌疑人是否应该逮捕,在此之前,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当证据不足时,是不能说你的朋友就是强奸犯的。
     而你朋友对你所说的“两情相愿”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这里面也许有网友想要挟的可能,想向你的朋友要钱,但也不排除是强行发生性关系,总之,你所说的不清不楚,是无法断定当时的情况,因此只能告诉你以上两点。
  

2005-08-09

391 0
既然是两相情愿,就不算强奸;可以进行阴道和周边检查,有无撕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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