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某甲,26岁,1995年
甲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损伤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甲在实施伤害行为时,还没有产生抢劫的主观故意,在伤害行为实施完毕后又实施了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出于两个故意,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因此其同时还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全部
甲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损伤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甲在实施伤害行为时,还没有产生抢劫的主观故意,在伤害行为实施完毕后又实施了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出于两个故意,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因此其同时还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甲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甲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照刑法规定也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鉴于有借款前因存在,并无侵宅故意,可不认定为入户抢劫。
依照而二罪对甲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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