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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农村房产如何公证?

  我和我的老公正协议离婚。老公是兄弟二人,排行老二。02年结婚时,他父母给了我们一套农村老房子的西半部分。06年,我们与他哥同时拆除老房子,在原宅基地上同时建了各自独门独立的两层楼,中间的一堵墙是公用的。建房的钱我们和他哥均摊的,我们出我们这部分房子的钱。他哥有两个儿子,他父母也有让我们另行居住,把房子让他哥的想法。
  这是我和我老公不合的导火索。现在我们离婚,我和我老公都想把我们建的这部分二层房子的所有权留给儿子。可已拆掉的房子的房产证是我老公父亲的名字。我们夫妻写的协议怕没用。日后与他哥,他父母都会有争议。所以我们想和他父母摊牌。公证我们的房子所有权归我儿子,如果他父母不同意,我们要求他父母出建房的钱,我和我老公把钱留给孩子。
  如果公证,公证书又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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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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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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