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甲方租了乙方的房子,甲方给了乙方半年房租,但是还没有到半年,乙方就让甲方搬走,乙方要不要给甲方一点赔偿呢?有没有法律规定呢?

全部回答

2018-01-19

47 0
要看你合同怎么签的了,正常的租房合同都是哪一方违约,就要付另一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是房东违约,在结清、电、煤、物业费等费用以后退还剩余房租以及租房押金。并且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这都是正常的房租合同条款,你的情况得看你合同怎么签的)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