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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不应该跟甲方要房子的增值部分?法院会同意乙方的条件吗?

甲方卖房,乙方买房,签下了合同,乙方没交钱,但给了4千利息说两年后交钱.房产证甲方拿着呢,甲方不卖了,乙方不干,甲方起诉乙方,法院判合同不成立,房子还是甲方的,乙方跟甲方要赔偿,乙方跟甲方要增值部分.还在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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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53 0
法院不会同意乙方条件。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即使开始履行,在该合同约定的权义全部完成前,一方也可以翻悔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方返还4千元,并利息。如果造成损失,则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但本案乙方没有受到什么直接经济损失。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房产没有过户,也不涉及到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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