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户口转我这里她娘家房子要拆迁还能分户头吗
从法律的层面来说,不可以: 1、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已经迁出原籍的,不属于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不能参与该集体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包括:拆、迁补偿)而应该在户口迁入地享受该待遇; 3、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全部
从法律的层面来说,不可以: 1、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已经迁出原籍的,不属于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不能参与该集体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包括:拆、迁补偿)而应该在户口迁入地享受该待遇; 3、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 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 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