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办理指南是什么?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
办理机构: 公安户政部门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申办条件:
1。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夫妻已结婚登记。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配偶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申办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法律依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办理流程:
1。 配偶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全部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
办理机构: 公安户政部门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申办条件:
1。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夫妻已结婚登记。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配偶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申办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法律依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办理流程:
1。
配偶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
配偶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落户思明、湖里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地址:云顶北路842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
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五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收起